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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海伦·凯勒

 一、综合拓展:

关于坚持的一些名诗名句

1.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2.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3.
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

4.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万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5.
无志之人常立志,有志之人立长志
6.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7.
不积馈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8.故天降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9.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
10.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好书推荐】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1.作品梗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该书的前半部分主要写了海伦变成盲聋人后的生活,后半部分则介绍了海伦的求学生涯。同时也介绍她体会不同的丰富多彩的生活以及她的慈善活动等等。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此外,本书中收录的《我的人生故事》是海伦·凯勒的自传作品,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2.推荐理由: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十九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精彩语句: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听见的音乐当作我的交响乐,别人嘴角的微笑当作我的幸福。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倾诉了她对生活的礼赞。其中假定自己获得视力后第一天凝视莎莉文的情节就充分表现了她的感念和尊敬。我们从她的眼睛里看出那使她能坚定地面对困难的坚强毅力和她那经常向我显示出的对于人类的同情心。

二、类文拓展:

(一)贝多芬

提起音乐家的名字,没有比贝多芬更响亮更庄严的了。他是音乐的英雄──不,是人类的英雄。
  所谓英雄,并不是个人事业的野心家,他是从人类生活的提高出发,必要时交付出个人的生命。因此贝多芬没有一般的感伤的气息,虽然痛苦始终纠缠着他的生命。他说:“大多数人为了一点好事便回肠荡气,这可不是艺术家的天性。艺术家是火一样的,他们不会哭泣──人得凭音乐从他的精神打出火来。”他从小就遭受到父亲酒疯的折磨;他贫困、失恋、疾病;但是他从不屈服,从不灰心。用罗曼·罗兰的话说:“在不肯委身于灵魂的庸俗的人们,是日日夜夜的战斗;而且大多是没有威严,没有幸福,转战于孤独和沉默之中的战斗。”他心胸广大,他承认他的工作是困苦的解放,其他都不算一回事。而且只是为了这些,他才演唱他惨淡的生命。他没有一根媚骨,即使在贵族圈内,一发觉到别人在他的弹琴声中继续谈话的时候,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拍上钢琴盖,愤然离席,说:“我才不高兴对猪弹琴!”贝多芬博览群书,从希腊拉丁文到英法的文学、哲学,他全是内行;精神上他是卢梭的弟子。他爱好自然。他也崇拜莎士比亚和歌德。瓦格纳说:贝多芬和莎士比亚是一对普罗米修斯。贝多芬忠实于自己的艺术,他的作品经过不知多少次的修改之后才肯付印。付印之后甚至在刻板之后,他还是一面校对,一面修改,即使毁板也不将就一点。有人看见他写作的时候,头发蓬松,满额大汗,正如在打一场大仗。垂死之前他说好像才开始作曲。
  贝多芬生于1770年。祖父是男低音歌唱家,歌剧作曲家,奥古斯特候选的乐队指挥。父亲是男高音歌唱家。贝多芬具有音乐的血统。14岁,他在公立学校念书,音乐教育则从4岁开始,8岁已拉得一手好提琴。11岁他认识了巴赫的平均率钢琴谱。艾登预言他是莫扎特第二。1787年,他转入莫扎特门下。1788年曾游维也纳,因为即席演奏莫扎特而受到关注。莫扎特说:他有一天会在世界上发出一种声音来。那时,他的慈母逝世,父亲是一个酒鬼,丧失了他的歌声。他不得不去做家庭教师。他开始潜心研究英国文学,并且认识了瓦尔德斯丹伯爵,成为他终身的知己。1792年瓦尔德斯丹送他去维也纳,从此定居在这18世纪的音乐名城。
  因为生活的不安,恋爱的失败,听觉也开始烦搅他,在别人的眼中,贝多芬变成一个怪人。幸亏他的创作力是旺盛的。因为他对于大自然的极大的喜好,他随身总是带着笔记本。1822年,他的耳朵完全聋了,对客人谈话是用笔谈,从千百本的谈话记录中,可以看到他的生活和工作态度。
  十八九世纪之交,欧洲的主宰人物是拿破仑。贝多芬为他写了一部交响乐,前后经过3年时间(18021804)。可是他的交响乐才脱稿,拿破仑已经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他撕掉乐谱上面的献辞,把乐谱扔到地下,猛力践踏,愤恨地说:“他竟做起专制魔王了!”
  182612月,贝多芬患肺炎,后转水肿病。三个月的治疗落了空,经过两天半清醒的挣扎之后,1827326日,在雷轰电闪当中,他向空中挥舞着紧握的拳头,就此向人世告辞了。下葬之日,送殡的有两万人,有一位老太太对人说:“这里埋葬的是一个音乐的主帅。”

                             (二)口哨

   张海迪

我会吹口哨。 
   是妈妈教我吹口哨的。那时我大约六七岁。 
    那时我整天躺在病床上,我的脊背上重叠着很长的刀口,我的腿不能动,我的胳膊不能动,我的脖子更动不得,假如我不小心活动一下,就会引起脊背伤口的剧痛。我长时间地躺着,我无可奈何地躺着,我终日孤独地躺着。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躺在这种疼痛里更难过的事了。我不知道我要躺多久,我不知道我的快乐是什么。我的眼睛一次次转向窗外,我也没有更多的玩具,我只有几本翻烂了的小人书,一盒旧积木,还有一个傻乎乎的布娃娃。我唯一的快乐就是听小鸟唱歌,它们叽叽啾啾很是热闹。 
    有一天我对妈妈说,我多想和小鸟一样唱歌啊! 
    妈妈说我来教你吹口哨,这样你就能和小鸟一起唱歌了。妈妈说,你把嘴唇嘟起来,轻轻,轻轻地吹,有一丝风吹过的样子。 
我于是轻轻,轻轻地吹,一丝细细的风从嘴唇中牵出,一个好听的声音散开来,很悠长很柔和,神奇而缥缈。我反复吹着,开始是单音,后来我学会了由低音吹到高音。再后来我就学小鸟叫,学它们啾啾地唱歌。我也吹自己会唱的歌。于是孤独中的我找到了快乐。在我的口哨声中,窗外小树的叶子绿了,又黄了。在我的口哨声中,树叶飘落了,窗外的白雪盖满了大地。 
    春天来临,少女时代的我热情而活泼,在鲁西北那片绿色的田野上,我又吹起口哨,我的口哨带着弧线从这边飘向那边。村里的男孩们听见我吹口哨很惊奇地瞪大了眼睛。我又用欢快的口哨呼唤大白狗,它一听见我的口哨就会像一匹小白马,从村里热情万丈地飞跑到我身边。看着大白狗在我身边亲热地摇头摆尾,孩子们脸上露出油然钦佩的神情,我说我们一起吹口哨吧。于是田野上空仿佛飞来了一群百灵鸟…… 
    夕阳就要落山了,我们还流连在金色晚霞的迷蒙中。孩子们推我来到河边,我用口哨吹起苏联歌曲: 
    田野小河边, 
    红莓花儿开。 
    有一位少年真使我心爱,可是我不能向他表白, 
    满怀的知心话儿没法讲出来。 
    啊…… 
    晚风里,我的泪水涌出来。我觉得口哨与歌声有区别,它给人更多的想象。口哨与唱歌不同,无论什么歌,用口哨一吹便牵出一缕淡淡的忧伤和怅惘。我唱歌没有哭过,但我听见自己用口哨吹出的歌却不止一次地流下眼泪,也许是我喜欢那些染着忧伤色彩的歌。 
木轮椅碾过乡村土路的坎坷和泥泞,我告别了少女时代。 
    一天,我又一次躺在病床上,窗外的小鸟早已不在,这里病房的窗外看不见绿色的枝条,天空却依旧是蓝天白云。忽然我很想吹口哨,吹一支随着轻风飘远的歌,那个曾经孤独的我,总盼望吹着口哨病就好了。不知不觉已经三十多年过去了,这是多么漫长的一支歌啊。 
我很想吹口哨,吹那支悠长缥缈的歌……

(三)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这时候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儿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活着……”

可我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母亲常常肝疼得整宿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的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的时候,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竟是永远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那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四)我的梦想

                          史铁生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等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天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比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都得到,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知道,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看见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