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火、灬、饣、酉、刂、皿”的字
一、解析汉字规律
(一)象形字的教学。
象形,是最早的汉字造字方法,它是用描摹事物形态的方法来造字。因此,象形字的教学可根据字的构造特点来进行,即先出示字的原始图形,分析图形与字义的联系;再讲解由图到字的演变过程,分析图形与字形的联系;然后综合分析图形、字形与字义的联系,字形、字义与字音的联系,其中应重点分析图形、字形与字义的联系。如“日”字教学,先出示日字的甲骨文形体⊙,讲清图形与字义的联系;再讲解由⊙到日的演变过程,分析图形与字形的联系(O演变口,・拉长为―);然后综合分析图形、字形与字义的联系,字形、字义与字音的联系。
(二)指事字的教学。
象形这种方法造字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复杂的事物难以象形,而抽象的概念又根本无“形”可“象”,于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产生了指事字和会意字。指事字的构造类型及其教学方法主要有三种:
1.用象征性的符号表示字义。其教学方法是:从分析笔画的含义和笔画与笔画之间的组合关系这两个方面来帮助学生掌握字的形义联系。如“二”、“三”等字的教学,应让学生知道,每一横线象征数目一,几条横线组合起来(加起来)即为该字所表示的数目(字义)。
2.用象征性的符号加上一个指示性的符号表示字义。 如“下”字教学,先出示“下”字的甲骨文形体,讲清弧线是表示位置界线的象征性符号,短横线则是表示空间方位的指示性符号;再讲解“下”字形的演变过程(―惨―下:弧线变为横线,短横线则变为|,再变为卜);然后让学生认识“下”字楷书形体的形义联系(“卜”在“一”下,表示“位置在低处的”)。
3.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指示性的符号表示字义。这种字在指事字中占多数。这种字的教学应重点讲清指示性的符号所表示的含义。如“本”字教学,应让学生知道,“本”字下部的一横是指示性的符号,表示这是树木的根部。
(三)会意字的教学。
会意是说字的整体的意义由部分的意义合成。会意字都是合体字,其教学规律是“从整体到部分再到整体”,即:先让学生初步感知字的形、义、音;再把字分解成若干个构件,引导学生了解每个构件的意思;然后再将几个构件组合起来,让学生理解每个构件与字的形义联系,掌握会意字的形、义、音。比如“聪”字,耳听、眼观、口说、心想人就会变得更加“聪”明。
(四)形声字的教学。
会意字以象形字为基础,用会意的方法产生新字,远比用象形、指事两种方法有效,但也满足不了社会记录语言的需要,于是就出现了形声字。形声,是这样一种造字法,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字或指事字组成,其中一部分表示字的意义,即形符(形旁或意符);另一部分则表示字的读音,即声符(声旁)。语言是由语音和语义两部分组成的,而形声正好能从语音和语义两方面来记录语言,因此,它成了最灵活、最方便、最主要的一种造字方法。现在,90%左右的汉字都是形声字。形声字也是合体字,和会意字一样,形声字也可按照“从整体到部分再到整体”的教学规律来教学。如“妈”字教学的过程:“妈”字读ma,称呼母亲;将“妈”字分解成“女”(表示女性)和“马”(ma)两个构件;“女”表示字义,“马”表示字音。